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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安县人民政府2016年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8 字体:[ ]

 

 

南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海安县人民政府2016年教育工作

督导考核报告

 

2017年3月20日

 

为认真贯彻《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一部署,南通市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小组于2017年3月20日对海安县人民政府2016年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考核。期间,督导组听取了秦艳秋副县长的工作汇报,查阅了财政、教育等部门相关的工作资料,现场考察了6所中小学、幼儿园。现将督导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1.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海安县委、县政府把教育作为最大的民生事业、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把2016年的教育重点工程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教育工作汇报,深入教育一线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制订了《海安县“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明确了教育新一轮改革发展“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县教育局被评为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法治南通建设先进单位”。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安全示范学校”“安全教育示范区”的创建工作,被评为全省首批“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

2.依法加大投入,健全和完善教育保障机制。海安县政府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出让金中计提的教育资金全部用于教育事业发展,在地方财力趋紧的情况下,依然努力达成“三增长一提高”目标要求。2016年公共财政教育经费(含教育费附加)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为21.74%,比上年提高1.05个百分点。公共财政教育经费拨款166840万元(含教育费附加19726万元),比上年增长1.29%,高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1.35个百分点。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分别为18847.7元、22608.87元、28722.18元、28045.88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67%、8.70%、28.31%、31.92%。义务教育阶段足额拨付公用经费,并向薄弱和规模较小的学校倾斜,对不足400人的按400人计算,超过400人不足500人的按500人计算。教育费附加征收11444万元,全部拨付给教育使用,主要用于中小学校舍建设、维修及校安工程。建立家庭贫困学生资助制度,学前、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分别按1000元、1000元、1250元、2000元、2000元标准安排助学金,资助面达省定比例,全年资助学生15223人次,发放助学金1013.78万元;中职免收学费,全年共补助中职学费1969.99万元;从秋学期起对学前、高中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子女免收学费,共免收167人,免收学费19.31万元。全年安排校舍改造、建设资金5472.6万元,实验装备、运动场建设、信息化等改薄资金6397.6万元。

3.统筹协调各类教育,努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建立了“政府主导、以县为主、县镇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大力实施学前教育第二个五年行动计划,全县公办园占比96%以上,省优质园超过90%。不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改薄工程,通过城乡教育一体化供给、城乡师资一体化配备、教育质量一体化提升,努力实现高水平的教育均衡。高中教育以“更加规范,更高质量,更有特色”为目标,致力优质多样,布局较为合理,实施设备较为齐全,事业发展较为均衡。残疾儿童、残疾青少年的受教育条件得到充分保障,特殊教育水平不断提高。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得到较好发展,省级标准化社区教育中心建成率达到100%。

4.逐步完善管理机制,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升。重视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书育人行为,采取多种激励措施,不断增强教师立德树人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统筹城乡教师配备,并且向乡村学校倾斜,向小学科倾斜,力保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通过教师招聘、轮岗交流等多种途径,努力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均衡配置。幼儿园公办教师持续得到优先补充,待遇得到提高。校长、教师的继续教育已经形成制度并日益健全,各项培训步入正常轨道。

二、存在问题

1.教育投入部分指标没有达到规定要求。学前、高中、中职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分别为200元、850元、850元,未达省定标准350元、900元、1000元;按省定标准,财政预算内应安排教师培训经费780万元,实际拨款仅449.11万元,未达到标准;教育经费统计中2016年底公办普通高中债务余额为10837万元,财政未安排经费化解债务。

2.教育事业发展仍然存在“短板”。学校存在班额过多、规模过大问题,其中小学725个教学班,有645个超规定班额,占89%,全县幼儿园平均额为36.67人;四星级高中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工作没有全面展开,2016年,仅海安中学将统招计划的70%分配至各初中学校;师资队伍学科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小学、初中音体美专业教师均没有达到省规定的60%的考核标准,乡村学校基本没有配备校医。教师编制控制过严,退、补不足2:1,有的学校只有退休没有补充。

三、整改建议

1.按照相关规定,需要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生均公用经费、教师培训经费,均有明确标准,财政应予足额安排,及时拨付。化解普通高中债务是地方政府的责任,应统筹资金,抓紧安排,尽快完成。

2.按照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标准,补齐教育事业发展的“短板”。完善各类教育的发展规划,调整学校布局,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步伐,消除规模过大、班额过多的现象。继续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力度,合理增加布点,积极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

3.按照规定健全相关机构,着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健全完善县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和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充实、调整机构组成人员,以更好履行相关职责。要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的实际,及时足额配齐师资力量,以优化学科教师结构,确保课程的全面开设和教育质量的持续提升。进一步增加幼儿园公办教师的数量,不断提高幼儿教师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