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6632/2019-01289 | 文号: | 通教基〔2019〕21号 |
信息来源: | 南通市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19年04月23日 |
生效日期: | 2019-04-22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 ||
主题: | 附件: |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有关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部署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进一步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9〕4号)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权利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凡今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或休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或休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除加强对传统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监控外,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部门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二、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各地要根据学龄人口数量、学校分布、学位供给、资源配置、集团办学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学区划片范围,确保各学区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大致均衡。要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考试形式选拔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三、严格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和均衡编班
继续压缩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规模,至2020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省厅有关均衡编班规定,在纪检等部门现场监督下,以学生报名顺序等为依照,一次性进行现场分班、公布结果。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班级教师配备方案,确保每个班级师资力量大体相当。禁止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禁为选拔学生进行二次分班。起始年级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四、健全完善特殊群体入学机制
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根据生源分布与学校规模布局,统筹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确保应入尽入,应避免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各县(市、区)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主动、妥善解决区域之间的新生入学矛盾。
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转入学校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转接学生学籍,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地要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五、积极推进招生计划管理和适时预警工作
各学段班级学生数严控在55人及以下,小学起始年级不超过45人,初中起始年级不超过50人。各校要加强入学需求前瞻性预测,依据办学规模、学龄人口数量等因素制定招生计划,报所属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各地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对教育供给与需求情况的科学研判,热点学校服务片区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科学稳妥实行分流,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六、突出加强宣传引导和监督问责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政策性强,关注度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各地要通过各类媒体和平台,广泛宣传招生政策,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办学条件及校长教师交流情况等信息。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要严守招生入学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政策,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束后,各地要组织开展招生入学工作专项督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并向社会公布督查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和责任追究。市局将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对于查实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