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启秀中学体育馆窗帘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 南通市启秀中学 发布时间:2025-07-22 16:14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概况

南通市启秀中学体育馆窗帘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根据比选公告要求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5年07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启秀中学体育馆窗帘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18万元

3、最高限价:18万元。

4、采购需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并交付给采购人使用。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

3.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为供应商正式员工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

4.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7月31日

2、地点:南通教育局网站

3、方式:自行下载

4、有关本次比选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活动开始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比选活动开始时间:2025年07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比选活动开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12号2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免收;本项目比选文件中涉及响应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响应保证金执行。

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须提供样品,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3、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 称:南通市启秀中学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

联系方式:谢老师 81125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外环东路12号2楼

联系方式:孙女士 15906295903

比选文件--南通市启秀中学体育馆窗帘采购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