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如皋校区信息中心(科技楼)屋面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来源: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发布时间:2025-06-18 15:01 累计次数: 字体:[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如皋校区信息中心(科技楼)屋面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TSGZCG2025008)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如皋校区;

(2)工程规模:本项目预算42万元;

(3)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如皋校区信息中心(科技楼)屋面维修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书聘用单位(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

特别提示:

①本工程供应商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本工程供应商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提供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3.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不接受返聘人员)。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拟派项目经理在南通市范围内有在建工程的,虽然未正式竣工验收但工程确已完工的,必须有由建设单位出具“工程已完工,同意项目经理参加其他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证明。无此证明的一律做废标处理。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通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09时30分;

4.2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登录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南通市教育局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30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488号金贸国际25楼(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南通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7、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488号25楼

联系人

姜老师

联系人

董安国

电 话

18061805928

电 话

1891229905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812298892@qq.com

【附件】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如皋校区信息中心(科技楼)屋面维修改造项目.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