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基层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关心和帮助受疫情影响教师资格认定的社会人员,为民办实事,我省将于2022年下半年增加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中的热点问题解读如下。
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在什么时候?
2022年下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下旬至10月下旬,现场确认、体检时间、证书领取等各阶段工作具体开展时间和开展方式详见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特别提醒的是,报名期最后一天的报名截止时间是当天的17:00。
二、教师资格认定向哪个部门申请?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各认定机构具体受理范围请留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公告。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可在我省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 具有本省的户籍;
2. 在本省居住,并持有当地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 在本省高校(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4. 驻苏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 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上述人员按照户籍或居住地、学校或部队所在地,根据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选择相应的市、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今年下半年仍在校就读的学生是否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今年秋季学期仍在校就读的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以已获得的学历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如以在学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只能在毕业学年的最后一学期提出申请。
四、如何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申请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未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过个人账号的申请人,先提前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账号注册完成后,在认定机构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五、在我省认定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学历有什么要求?
根据《教师法》,在我省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以下学历:
1.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2.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六、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能否认定教师资格?
在我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如在信息系统中查实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我省认定机构还将通过相关渠道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有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进行思想品德鉴定,根据具体事实作出认定结论。
七、在我省认定教师资格,对身体条件有什么要求?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八、申请教师资格需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人需准备好以下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户口簿或居住证等信息。
1.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 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当地居住证;
3. 凭已获得的学历在全日制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 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未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申请直接认定时需提供师范生证明材料。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相应的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纸质证件相片,应与在网报系统上传的版式相同)。
(八)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
具体材料要求和提交方式见各地公告要求。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九、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入伍两年退役后回到学校继续学习,考试合格证明过了有效期,是否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申请人遇到这样的问题后,在认定网上申报过程中,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形式填写信息,由所在认定机构进行材料审核。申请人除需提供学校所在地认定公告要求提供的认定材料外,还应提供考试合格证明、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书。
十、申请教师资格时,申请人要作出什么承诺?
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签字上传,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否则不能认定。
十一、上半年已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能否再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上半年已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下半年不能再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提出过认定申请、未通过认定的人员,下半年可再次提交认定申请。
十二、认定过程中出现问题向哪里咨询?
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问题,申请人可先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常见问题”中查阅相应解答,根据提示进行操作。如无法解决,或有其他问题,可与申请机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