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南通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南通滨海园区社会管理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优秀教师专业成长,建设一支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根据《南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南通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的通知》(通教师[2012]10号)文件精神,我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第七批)的评选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依据《南通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通教师[2007]4号)文件精神,此次评选出的南通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任期从2012年12月起至2016年12月止。各地各校要做好本地区本单位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激发他们追求更高专业发展目标;同时各地各校也要为正在成长中的优秀教师搭建更多平台,不断加强师德修养,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教科研水平,促进他们又好又快发展,为深化我市教育教学改革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南通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评选通过名单
南通市教育局
201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