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启秀市北初级中学、南通市天生港学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选聘招标公告
来源: 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发布时间:2024-07-19 10:14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概况

南通市启秀市北初级中学、南通市天生港学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选聘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南通市天生港学校工作人员(报名邮箱:173901462@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至南通市天生港学校传达室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南通市启秀市北初级中学、南通市天生港学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选聘项目

3.代理费用预算:

(1)采用折扣报价。

(2)折扣:参照江苏省招投标协会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收费标准进行折扣报价,最高折扣不高于65%(含),投标折扣报价高于65%的按无效标处理(如68%,则为无效报价)。

(3)折扣的确定

当中标人为两家代理机构时,其折扣收费按两家中标人折扣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执行。

(4)代理费的收取

代理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为50万元(含)以下的比选(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基准价为2000元,最终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基准价*折扣。

中标金额为50万元以上的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对应费率*折扣

例:本次中标单位折扣最终确定为45%,则代理比选(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为50万元(含)以下采购项目的代理服务费=2000元*45%=900元。

比选代理服务费由所代理项目的中标单位支付,评审专家费用由比选人支付。

4.采购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说明”。

5.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项目选聘服务期为3年,合同签订后开始计算(具体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在一年服务期内能完全履行合同,经考核达到良好及以上,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二)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必须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备代理政府采购业务能力,其名单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江苏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向工作人员(报名邮箱:173901462@qq.com)报名,将①授权委托书②营业执照副本,上述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12:00时。逾期不可报名。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送达地址:南通市天生港学校传达室

2.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4年7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南通市天生港学校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履约保证金:无。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段及地址送达投标文件(在资格审查文件密封袋上注明联系人电话信息),委托人在文件递交及签到后即可离开,中标结果以网站公告为准。

2.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少于3家的,则本项目中止。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启秀市北初级中学、南通市天生港学校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513-85565811

项目需求说明-南通市启秀市北初级中学、南通市天生港学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选聘(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