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测评询价公告
来源: 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 发布时间:2023-08-31 16:5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就南通市教育局所属的微信公众号“南通教育”(2023年)测评项目需求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南通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南通教育”(2023年)测评项目

采购预算:人民币1.2万元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三、公示时间

本公告公示从2023年8月31日至9月6日,公示期5为个工作日。

四、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2.获取询价文件办法: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并按要求编制询价响应文件。

五、报价函要求

1.采用密封递交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密封件内含投标单位报价单、负责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函(一式两份)请于2023年9月11日下午5:00之前交至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联系人:余老师,电话:0513-81169032,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城山路24号。

六、报价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中含相关附件、安装辅材、授权、软件资源使用、货物运输、安装、调试、使用培训、税金、质保、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请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运输、送货等各种费用)。

2.投标单位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单位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截至递交报价文件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七、评标办法

由我院采购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的服务符合询价要求后按综合技术服务能力比选和参照报价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如果出现综合技术服务能力和报价相同的情况,将由采购小组抽签确定一家中标单位。

八、公示

我院将在南通市教育局官网上公示中标单位,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

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

2023年8月31日


附件2_新媒体报价单.docx

附件1_新媒体询价文件.docx